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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难之际显担当 履约践行铸诚信
姓名:郑自欣
发表时间:2021-06-29 来源: 福州文明网

  他以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郑自欣,男,1972年9月生,福建省长乐市欣美针纺有限公司总经理。

  自2003年创立福建省长乐市欣美针纺有限公司以来,郑自欣一直本着依法经营、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2003-2020年企业经营合同履约率100%,客户满意率100%,在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中,欣美公司始终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以诚实守信的经营风范,赢得了客户的信赖,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企业品牌。

  在经营中,郑自欣自觉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由于公司重视合同在企业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履行合同方面争取了主动性,成绩效果显著,至今,未出现一笔合同纠纷,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9年底,欣美公司与山东单县宜佳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2020年初交货,但是由于疫情期间,大部分工人无法按时返岗,在岗职工人数不足导致不可能按期交货,但是为了诚信一定要按期交货,失去诚信就是失去了企业的生命。于是,2020年3月15日,公司包车让湖北员工返岗,昼夜加班加点,终于保质保量如期交货。这份合同使公司蒙受不小损失,但也因为公司始终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以诚实守信的经营风范,现在山东单县宜佳公司成为该公司的重要客户,他们用诚信树立了公司的形象。

  2012年-2017年,欣美公司连续被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8年被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7年10月份,欣美针纺有限公司被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超1.5亿元,利税500万元以上。2003年以来,欣美公司创立至今始终依法足额纳税,从不偷税漏税。从企业创立至今,在信贷机构无一次不良贷款。

  自创立公司之日起,郑自欣就坚持经营和管理两手抓,他坚信只有打造良好的诚信体系才能更好的提高企业效益。此外,郑自欣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2006-2020年,每年在“福建省捐书助学献爱心”活动中,捐赠“中小学爱心图书室”,捐赠金额共计9万元。

  曾被中国针织经编协会评为“2005-2015年中国经编行业十大精英”,获评长乐区身边好人。

(责任编辑: 陈 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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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