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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文明宣传的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9-10-11 来源: 福州文明网

  各相关单位,市直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五城区文明办:

  根据《福州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市委文明办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文明宣传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19年10月10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文明宣传的工作方案

  为提高市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推动形成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福州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制订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文明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引导干部职工、师生、基层群众转变出行方式,减少使用电动自行车,多乘坐公共交通,为城区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

  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文明宣传工作纳入创建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志愿服务、公益广告,让遵守管理规定成为干部职工、师生、社区群众的自觉行动。

  1.加强宣传教育。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向干部职工、师生、社区群众发一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倡仪书》,利用文明宣传栏、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广泛开展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广大师生、社区群众文明出行、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认识。各文明校园要通过“小手拉大手”、“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2.引导文明骑行。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引导干部职工、师生、社区群众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超速行驶,不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擅自加装、改装、拼装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不违反规定停放、载人,并主动转变出行方式,减少使用电动自行车,积极将电动自行车进行回收。(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3.开展志愿服务。各文明单位要把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宣传引导,作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一项内容,组织志愿者,深入结对社区、利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契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解疑释惑,使市民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各文明社区要组织基层志愿者,走进居民小区、楼院开展宣传引导(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文明单位,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4.刊播公益广告。各相关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在马路、商业街区、社区、公交车、的士、街区LED屏、建筑围挡、停车点等宣传载体,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广泛刊播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海报、视频等公益广告,营造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各有关文明单位,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5.加强内控管理。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组织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排活动,对超标、改装、超过使用年限等影响安全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本着关心关爱的精神,与干部职工、师生一道商量解决办法。对长期停在单位的“僵尸”电动自行车要及时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

三、有关事项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高度重视,把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作为当前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动工作落实。

  2.加强策划部署。要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大意义等方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公开信、座谈会、新媒体、承诺书等手段,推动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及时反馈情况。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列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考评的内容,各单位要及时将推进情况报送市委文明办,做好相关资料留存。

  本方案自2019年11月10日起施行。

附件: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文明宣传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

【点击此处下载责任分解表】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文明宣传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强化宣传教育

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向干部职工、师生、社区群众发一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倡仪书》,利用文明宣传栏、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宣传教育。

市委文明办

市教育局

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2019年11月10日开始,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强化宣传教育

各文明校园要通过“小手拉大手”、“致家长一封信”等,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思想认识。

市教育局

各文明校园

2019年11月10日开始,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引导文明骑行

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引导干部职工、师生、社区群众主动转变出行方式,减少使用电动自行车,积极将电动自行车进行回收。

市委文明办

市教育局

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2019年11月10日开始并持续进行

4

开展志愿服务

各文明单位要把电动自行规范管理的宣传引导,作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一项内容。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直各文明单位

2019年11月10日开始并持续进行

5

开展志愿服务

各文明社区要组织基层志愿者,走进居民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宣传引导。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各文明社区

2019年11月10日开始并持续进行

6

加强公益广告

将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纳入公益广告内容,在公交车和的士宣传平台、街区LED屏、建筑围挡、停车点等广泛播出,营造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市委文明办

市交通局、市建设局,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2019年11月10日开始并持

续进行

7

加强内控管理

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对长期停在单位的“僵尸”电动自车行及时进行清理。

市委文明办,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文明办

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

2019年11月10日开始并持续进行。

(责任编辑: 何 红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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